根据浙卫发〔2009〕115号《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9年度高级卫技资格评审报名从即日起到6月25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副高一式2份,正高一式3份;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4、破格推荐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1份;
5、论文论著原件1套;
6、电子版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第一册(按以下次序、A4纸规格装订)
1、本册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约)复印件1份;
7、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8、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考核免试表1份;
10、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套;
11、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12、晋升前下农村(社区)情况证明1份;
13、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
14、个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1份。
第二册(按以下次序、A4纸规格装订)
1、本册材料清单;
2、论文、论著清单
3、科研、成果清单
4、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1套;
5、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1份;
6、个人任现职期满工作小结1份。
上报以上材料时,其中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外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及各类荣誉证书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二、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度的
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请将以上材料于
五、评审相关政策和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