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重点专科(专病)、重点扶持专科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科室:

为了顺应我院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整体提升医院的专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设立重点专科(专病)及重点扶持专科。

    请各教研室、各科室认真学习《浙江省中山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对照条件,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09619日。申报表请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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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