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层次科技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教学系列)

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有关要求,现对我校高层次科技人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采集对象包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请各科室及时通知本科室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写参照附件2样表;职称栏填写参照附件3;专家称号填写参照附件4;主要学科领域填写参照附件5;在岗情况:按在编、返聘、客座(兼职)、其他等填写。并汇总电子版基本信息表后于2009626前发送到邮箱:xlrsk@163.com

 

附件一、高层次科技人员信息表(空白)

附件二、高层次科技人员信息表(样表)

附件三、专业技术职称分类

附件四、专家职称

附件五、学科分类与代码

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