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保障我院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保证临床试验研究的伦理规范性,降低科研中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我院医学伦理委员将长期受理临床科研项目、临床试验、新技术新项目的伦理审查申请。上述项目均需进行伦理审查并获取批件后,方能在临床开展。请各位申请人及时提交伦理审查材料至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邮箱,医学伦理委员会将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提交时间,确定审查方式和会议审查时间。未按要求进行伦理审查及经审查存在违反伦理道德的研究活动禁止在我院临床开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1.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和院级立项的临床科研项目;
2. 药物、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
3. 自拟临床研究课题;
4. 新技术新项目;
二、形式和要求
申请人将按照材料清单,填写及撰写后,发送至伦理委员会邮箱:zslunli@163.com,邮件标题以“申请人+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稿暂不上交。
三、上交材料清单
(1)临床科研项目、临床试验项目、自拟临床研究课题
1. 伦理审查申请(附件1)
2. 主要研究者专业履历(附件2)
3. 临床研究方案(附件3,参考模板,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4. 知情同意书(附件4,参考模板,可根据研究要求自行设计,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如无知情同意书,请填写“免除知情同意申请”(附件5)
5. 招募受试者材料(指招募广告、宣传册等等,如有,请提供)
6. 病例报告表(根据研究要求自行设计)
(2)新技术新项目
1. 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查申请(申请经医务部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至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2. 临床研究方案(附件6,参考模板,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3. 知情同意书(附件7,可根据研究要求自行设计,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4. 主要研究者专业履历(附件8)
(3)免除伦理审查项目
符合以下情况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可以免除审查(附件9):
1. 在正常的教育、培训环境下开展的研究;
2. 涉及教育、培训测试(认知、判断、态度、成效)、访谈调查、或公共行为观察的研究;
3. 对于既往存档的数据、文件、记录、病理标本或诊断标本的收集或研究,并且这些资源是公共资源,或者是以研究者无法联系受试者的方式(直接联系或通过标识符)记录信息的;
4. 食品口味和质量评价以及消费者接受性研究。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瀚
联系电话:0571-87238255/88393504
医学伦理委员会邮箱:zslun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