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挖掘和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忠诚、敏锐、活泼、实干”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根据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请各团支部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浙中医大团〔2021〕14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评选活动,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电子稿发送给张扬15825538779、谢晨琼15058167171。
附件:
1.《关于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浙中医大团〔2021〕14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3.评奖评优各类表格
院团委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