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标

1.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促使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选树在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的模范团员典型,进一步深化团员青年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

2.通过团员自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开展群众评议等方式,认真开展团员青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正视不足,完善自我。

3.对极少数评议情况不好的团员加强教育、帮助和引导,保证整个团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评议对象

全院团员青年

三、评议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0日

四、评议标准

团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团支部优秀率控制在10%以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民主评议为不合格:

1.违反校规校纪(有学校处分)的团员。

2.不按时、足额交纳团费,经教育不改的团员。

3.无故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的团员。

4.有团内规定的其他违纪情况的团员。

五、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应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由各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团支部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团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团员要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形成个人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对照《团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进行自评,给出自评分。

3.民主评议。团员将个人总结和自评打分的情况汇总给团支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的意见,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给出“支部评分”。

4.其他。团支部要对少数不合格团员开展必要的组织处理和教育。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本支部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民主评议率达到100%。评议结果要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要把教育团员思想与服务团员需求相结合,扎实做好各评议等次的团员的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上交《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2)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张扬15825538779、谢晨琼15058167171。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2021-2022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表

3.2021-2022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院团委

2022年4月1日


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