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接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文件精神,现面向全院7个团支部启动2021年度“智慧团建”系统中“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流程

1.团支部自评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请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2021年荣获校红旗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支部,符合条件的可定为五星级团支部;荣获校级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可定为四星级团支部。评星定级比例原则上四星及以上比例不超过40%,各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团员评议录入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各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管理员)登陆“智慧团建”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团支部自评”菜单;对照页面提示参考标准,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下拉菜单,自主选择自评结果,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2.医院团委复核

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认定。

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院团委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管理页面,点击左侧“对标定级--上级复核”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下级团组织;勾选需要复核的团组织;点击左上角的“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按钮后,自动显示“星级”页面,勾选星级即可(详见附件4)。

3.学校团委审核

学校团委对全校“对标定级”团支部进行统计、分析、分类。

二、时间安排

1.各团支部需在12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提交。如学院团委的复核结果为“不予定级”,团支部需及时进行线下整顿,重新提交自评结果。

2.学院团委需及时查看“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自我评价做出复核,并在12月27日前,完成所有团支部复核。

3.学校团委将在12月30日核查统计、智慧团建系统在12月31日锁定评级结果。

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对标定级”相关要求,完善本团支部的各项信息,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本团支部做出自主评价。院团委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及时全面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如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赵渊渊13588844158、邵笑1805875806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

附件3:团员评议录入操作指南

附件4:“智慧团建”相关操作指南

附件5:学校需“对标定级”团支部数量一览表

 

院团委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