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建集体: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我院团委青年文明号年度创建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20-202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开展竞标准备的推进,对2021年度院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开展创建进度推进和互查互学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5日—10月31日
二、考察对象
1.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推拿科、肿瘤科
2.院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内分泌风湿肾病科、儿童康复科
三、考察形式
1.考察小组:由团委委员、原团委书记、各省号创建集体号长、各院号创建集体号长、椎间盘诊疗中心省级青年文明号原号长和副号长组成。
2.考察形式:
(1)实地评价:现场观摩并查阅台账,考察创建进度和实效;
(2)PPT汇报:凝练内容,突出重点,汇报时间控制在5min内。
(3)互查互学反馈:考察小组对各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各创建集体规范创建流程,提升创建水平,扎实推进创建进度。
3.考察标准:
(1)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评价细则(2021年修订版)》(附件1)的规定和标准进行考察。
(2)院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附件2)的规定和标准进行考察。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创建集体于10月23日(周五)17:00前,将本创建集体实地评价的时间计划,报院团委宣传委员马德聪(联系方式:15990168113)处汇总和协调(附件3)。实地评价根据各创建集体工作情况协调时间;PPT汇报在实地评价完成后,统一组织汇报;考察小组在PPT汇报结束后,当场反馈意见。原则上实地评价和PPT汇报(含意见反馈)在10月31日(周日)前完成。
2.各创建集体都要将本次互查互学作为一次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创建集体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号长和副号长要协调好工作,精心准备,号长和副号长应带领创建集体展现浓厚的创建氛围,着重突出青年人爱岗敬业、争当先锋的精神风貌,青年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助推学科、科室、医院的发展过程中起到的的示范引领作用。
3.本次互查互学活动,将由各创建集体分享创建经验和心得,欢迎有意向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院级青年文明号的科室或集体共同参加观摩交流,报名请联系院团委宣传委员马德聪(联系方式:15990168113)。
附件一: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
院团委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