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概念

自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自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之前,先由参保人员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自付: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病保险基金与个人共同支付时,按规定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用。


门   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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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立门诊统筹制度,设立门诊起付线:在职1000,退休300,建国前老工人300。


住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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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国前老工人,个人支付比例在退休人员基础上减半。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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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合规费用指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和大病保险特殊用药。


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