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期间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付三部分。
自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自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之前,先由参保人员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自付: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病保险基金与个人共同支付时,按规定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