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8]1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优良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和病人满意度,保证我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医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方剑乔
副组长: 姚新苗 陈华德 陈 理 范炳华 陶丽华
成 员: 徐 缨 周 建 万全庆 林咸明 许剑红
庄素芳 王 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陈 理
副主任: 徐 缨 周 建 万全庆 林咸明 许剑红
庄素芳 王 伟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