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中山医院就医院视觉形象升级系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SWH-20170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中山医院视觉形象升级系统设计项目
二、项目要求:根据医院属性、文化理念、建筑风格、内装风格等进行视觉形象升级设计,包括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及应用,户内户外各级标识类型的共性规范设计,并对医院导视系统的设计进行科学规范的规划设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我国境内独立承担过3家及以上三级医院的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及导视系统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从事专业VI设计或导视系统设计5年以上,在我国境内担任过2家及以上三级医院或大型公共建筑的视觉识别VI及导视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严禁为挂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