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文件要求,我院拟新增VIP特需病房3间(详见附件),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敬请监督。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医保办电话:0571-88393541,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
附件
新增VIP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科室 |
项目名称 |
具体房间床号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配套设施 |
干部科 |
特需病房 单人间 |
3号楼 505病房 22床 506病房 23床 609病房 12床 |
床、日 |
380 |
中央空调、热水供应、高级病床、床头柜、衣柜、陪护躺椅、电视机、热水瓶、微波炉、冰箱、独立卫生间、圈椅、茶几 |
医保办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