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调整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19号(莫干山路与文三路交叉口西南角),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

2018111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委对项目可研调整报告进行了批复,批文号:浙发改函[2018]111(项目代码:2016-330000-83-01-011950-000)。同时取得了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西湖分局处理简复单(杭规西审简复[2018]5号)。在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19号现有院区内现建设科技综合楼增加五层,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3616m2,其中地上12层,建筑面积11165m2;地下2层,建筑面积2451m2。设置床位178张(其中原址拆建恢复床位88张,新增床位90张),本科技综合楼不设置实验室、放射科和有传染病的科室,其功能基本同改造前,以急诊和病房、医务办公为主,其中地上增加的五层(8~12F)用于建设康复治疗及康复病房、中医经典病房、治未病中心。本项目在现有院区内进行拆复建,不新增占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总投资1085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武林巷污水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排入附近古新河内,对古新河水质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出科技综合楼屋顶屋面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由地下室中水泵、风机、热泵、空调机组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运行噪声和车辆进出地块、地下车库以及地面临时泊位时产生的汽车噪声。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及周边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

4、固废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和废液、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袋、栅渣和污泥和职工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途径,经无害化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武林巷污水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出科技综合楼屋顶屋面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水泵、风机和400 KVA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均应设在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地下室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地下室风机采用低噪声风机,通风管路中设置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均设置软接头,水泵等设备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放置在屋顶的空气源热泵、风冷螺杆热泵机组应采取双层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尽量布置在屋顶中间,女儿墙采用砖混结构。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面层采用低噪声面层,坡道侧壁及顶面适当吸声处理以减小反射声,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化;加强医院内的交通管理,限速在10km/h以下,禁鸣喇叭。

4、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医疗废物和废液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每日清运处置;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袋、栅渣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医院红线距离最近建筑物(m)

科技综合楼距最近建筑物(m)

污水处理站距最近建筑物(m)

评价范围内规模

保护级别

1

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W

6

80

10

/

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