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整形科、口腔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增及调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文件要求,我院拟新增整形科、口腔科医疗服务项目共3(详见附件1,调整整形科医疗服务项目9(详见附件2,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敬请监督。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医保办电话:0571-88393541,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

附件1:

新增3项整形科、口腔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含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

1

隆乳术后整复术

含设计、麻醉

双侧

13500

2

扩张器取出术

含设计、麻醉、材料费

4800

3

微创拔牙术

含微创器械、手机分牙、缝合

每牙

600

 

附件2:

调整9项整形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含

计价

单位

调价前(元)

调价后(元)

1

隆乳术(进口)

含设计、麻醉、材料费

双侧

38000

68000

2

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