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关于膏方特需门诊及中药面膜价格调整的公示

为更好的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对膏方特需门诊及中药面膜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后,对膏方特需门诊及中药面膜进行调价,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10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医院医保办0571-88393541

 

 

医保办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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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