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谢朝晖、陈铁武
0571-88393517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全院的人事工作,制定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
二、负责全院的机构设置工作,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
三、负责医院的岗位设置及职工的聘任管理,负责全院设岗方案的制定、设岗数额的报批和调整。
四、拟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做好服务工作,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
五、负责院内人事调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职工的退休、辞职、调动等手续。
六、审核全年劳动工资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工资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及变动。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补助等的管理、审核、调整工作。
七、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医院法人登记工作,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八、按上级规定做好全院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传递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年报、工资年报、职称报表等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九、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和聘任工作。
十、负责全院公派出国出境人员的选拔、报批手续等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对新入院人员的岗前培训;掌握医院现有各学科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梯队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与医务、科教等相关部门拟定和实施各类人员培养计划,做好各级各类人才的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办理请、休假手续。
十三、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支部的管理工作。
十四、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工作,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
十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