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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负责人:

陈晓明

电 话:

0571-88374910

一、 在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医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开展工会工作。

二、 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执行大会的决定,行使会员大会工作机构和职代会机构的职能。

三、 依照《中国工会章程》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 育职能。

四、 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医院的改革、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干群关系,倾听职工呼声,畅通联系渠道,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 组织开展医疗、教学技能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把“工匠”精神融入到医疗教学工作中。

七、 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八、 为职工说话、办事,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职工。

九、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工作;抓好青年职工工作,使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十、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

十一、完成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