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卫发﹝2008﹞10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纠风办,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三次会议及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决定,从今年5月下旬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上级党委和部门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对全院的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等问题,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优良医德医风广泛弘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议内容
评议范围:县(市、区)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及其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的情况;
(四)院(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情况;
(五)对病人投诉或反映意见较多问题的处理情况;
(六)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行风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方法进行。评议活动从今年5与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
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卫生厅对全省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建立省评议领导机构。各级纠风办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要求并落实责任制。要采取召开动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行风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医院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和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上旬-8月下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组织、安排和指导各被评议单位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加强对被评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地纠风办要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各被评议单位,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各被评议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入服务区域,深入病区和门诊,深入患者中,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发动全院职工认真查找问题,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
(三)迎接评议及总结阶段(9月上旬-10月)
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各评议单位要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省、市、县(市、区)要分别召开评议大会,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对所辖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大会请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县(市、区)的评议大会于9月低前完成,各市要将调查和征询的主要意见于9月底前汇总后分别报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纷办。省级评议大会拟于10月下旬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纠风办要在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建立专门机构,认真拟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行风评议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
卫生行业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开展对卫生行业的民主评议既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具体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展示我省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纠风办及各被评议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本次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学习宣传动员作为搞好行风评议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教育,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突出重点,以评促建
行风评议要立足民生,突出重点。被评议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并提出逐步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把行风评议与加强医院管理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在行风评议过程中,要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纠风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严格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五)总结经验,构建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纠风办要认真总结、宣传行风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
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